新京报讯(记者 吴苹苹)为巩固初中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成果,11月16日,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做好青岛市初中学生课后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在规范开展课后服务方面,《通知》指出,各初中学校上学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但不得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分配到学科,不得收取学生费用,走读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寄宿制学生不晚于21:00。
同时,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违规办学或开展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开展商业推广性质的活动,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或第三方联合牟利,严禁有不良记录的社会机构、场所、人员等进入校园和参与课后服务,不得组织开展危险性较高的活动。
《通知》要求,学校要将课后服务活动(课程)研究开发作为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与校本特色课程开发结合,挖掘利用校内外资源,丰富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形式。此外,要利用国家和省份及各区市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以及学校网络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组织优秀教师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
针对课后服务保障方面,《通知》明确,初中课后基本服务经费保障参照《关于做好青岛市小学生课后校内托管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小学课后服务拨付标准执行,即:各区市确定需托管学生人数,区市财政局按每生每小时2-5元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区市确定),以增加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量的方式拨付。
此外,《通知》强调,各区市可根据实际,对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完善有关激励措施,在工作量计算、评先树优、职称评聘中予以倾斜。学校可统筹安排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弹性上下班”,并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女职工、家庭负担较重职工及上班距离较远职工的关心关爱。
记者 吴苹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