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杂志
本期观察
随着新技术与新业态的不断创设与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没有人可以离开互联网。但同时,互联网产业内,特别是互联网平台之间的竞争也是越来越激烈的。最近,知产观察家栏目组在对互联网领域热点新闻与重要案件的持续追踪过程当中发现,数据及相关权益已经成为了互联网平台间竞争的核心要素,而数据抓取、数据迁移等行为所引发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已经成为了一种新的案件类型。
互联网本身、以及互联网案件与纠纷的最主要特点就是“新”。新技术、新应用、新模式,在给人们带来新体验、新便利、新惊喜的同时,又持续不断对相关监管制度规则与法律制度提出新的挑战。
本期节目我们将与您共同关注与探讨互联网数据获取行为背后的逻辑与法律边界,以及互联网平台数据权益保护等大数据产业发展带来的法律问题
主要问题索引
1:46
数据是否可以作为维权方的权益对象,侵权方是否可以随意“拿来”?
10:12
平台的非自产数据/信息在平台权益的评价上与平台自产数据/信息有什么不同?网络平台可以不经许可将发布平台展示的信息“拿来”吗?
21:12
“互联互通”是否可以成为数据/信息侵权行为正当化的理由?
25:18
数据/信息侵权行为对产业、社会、公众有没有危害?
28:36
数据/信息侵权行为案件呈现出怎样的实务发展趋势?
37:52
不同类型的数据/信息在维权路径上有什么差异?
本期嘉宾
刘春田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
王立岩
韬安律师事务所
创始合伙人
盛婉婉
中国知识产权杂志
新媒体部
本期知产观察家主持人
责任编辑:何中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