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大能决定逮捕
正义网北京11月15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专职外部董事刘大能(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刘大能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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